发布日期:2015年07月16日
所属地区
山东省
加入日期
2015年07月16日
招标编号
SDLQ-JX-2015-01
截止时间
2015年08月05日
正文内容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挖掘机、空压机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挖掘机、电动空压机采购已由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工程需要,决定采购2台挖掘机、6台20 m3电动空压机、2台40m3电动空压机。本次招标要求设备性能稳定、质量可靠,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公告;供货地点为山东济南;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划分为2个包件。
2.2 招标内容:
包件
招标内容
规格型号
数量(台)
供货期限
1
挖掘机
20吨级
2
15天
2
电动空压机
20m3
6
30天
电动空压机
40m3
2
3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
包件一:投标人为设备代理商,注册资本金600万元以上;代理商必须具有生产商的合法授权。
包件二:投标人须为设备生产商,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以上;
3.1.2 投标人如为生产商,需具有本次采购产品的安全、生产(销售)许可证及相关资质证书;生产商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或具备等同的质量资格认证书。
3.1.3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商的本次采购产品的生产(销售)许可证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其生产商对本项目投标的独家授权代理委托书,以及由合格生产商签署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理委托书,并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制造工艺、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文件一致。
3.1.4 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1.5近年来同类项目销售业绩良好,挖掘机投标人代理商要求近三年国内销售量达150台以上。电动空压机20m3和40m3生产商要求近三年国内销售量达600台以上和500台以上。
3.1.6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可对上述包件中1个包件投标,可中1个包件。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17日至2015年7月23日,每日9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济南市经三路289号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桥梁工程公司503室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执照、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以上证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提供)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等资料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将以上资料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发至招标人电子邮箱。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若邮购招标文件,需另加邮费2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15年8月5日9时00分。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5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至济南市历下区姚家街道二环东路7999号晨龙山庄山东高速路桥东南出口项目二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5.4至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家数不足五家时,重新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网、山东高速集团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经五路330号
邮政编码:250021
联 系 人: 陈占志
电 话: 15005412766
传 真:0531-81262628
电子邮箱:sgsjlk0531@163.com
2015年7月16日
发布日期:2015年07月16日
所属地区 | 山东省 | 加入日期 | 2015年07月16日 | 招标编号 | SDLQ-JX-2015-01 |
---|---|---|---|---|---|
截止时间 | 2015年08月05日 |
正文内容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挖掘机、空压机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挖掘机、电动空压机采购已由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工程需要,决定采购2台挖掘机、6台20 m3电动空压机、2台40m3电动空压机。本次招标要求设备性能稳定、质量可靠,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公告;供货地点为山东济南;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划分为2个包件。
2.2 招标内容:
包件 |
招标内容 |
规格型号 |
数量(台) |
供货期限 |
1 |
挖掘机 |
20吨级 |
2 |
15天 |
2 |
电动空压机 |
20m3 |
6 |
30天 |
电动空压机 |
40m3 |
2 |
30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
包件一:投标人为设备代理商,注册资本金600万元以上;代理商必须具有生产商的合法授权。
包件二:投标人须为设备生产商,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以上;
3.1.2 投标人如为生产商,需具有本次采购产品的安全、生产(销售)许可证及相关资质证书;生产商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或具备等同的质量资格认证书。
3.1.3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商的本次采购产品的生产(销售)许可证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其生产商对本项目投标的独家授权代理委托书,以及由合格生产商签署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理委托书,并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制造工艺、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文件一致。
3.1.4 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1.5近年来同类项目销售业绩良好,挖掘机投标人代理商要求近三年国内销售量达150台以上。电动空压机20m3和40m3生产商要求近三年国内销售量达600台以上和500台以上。
3.1.6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可对上述包件中1个包件投标,可中1个包件。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17日至2015年7月23日,每日9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济南市经三路289号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桥梁工程公司503室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执照、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以上证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提供)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等资料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将以上资料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发至招标人电子邮箱。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若邮购招标文件,需另加邮费2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15年8月5日9时00分。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5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至济南市历下区姚家街道二环东路7999号晨龙山庄山东高速路桥东南出口项目二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5.4至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家数不足五家时,重新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网、山东高速集团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经五路330号
邮政编码:250021
联 系 人: 陈占志
电 话: 15005412766
传 真:0531-81262628
电子邮箱:sgsjlk0531@163.com
201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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