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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完成转让公司部分股权事项的公告

中国乐虎集团的官方网站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6月12日,本公司控股股东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鼓集团”)与西安达刚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刚路机”)的控股股东李太杰、孙建西签署了《李太杰、孙建西与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西安达刚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根据《股份转让协议》,陕鼓集团拟受让李太杰、孙建西所持达刚路机部分股份,并拟同步以大宗交易等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形式,向李太杰和孙建西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49,163,106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具体内容详见《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转让公司部分股权事项的公告》(临2014-025)。

2014年7月3日,陕鼓集团接到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2014】126号《关于同意陕鼓集团受让西安达刚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批复》(以下简称“《市国资委批复》”),同意陕鼓集团以大宗交易等形式向李太杰、孙建西转让所持有的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49,163,106股股票,占总股本的3%。具体内容详见《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转让公司部分股权事项获得批准的公告》(临2014-031)。

2014年7月22日,本公司控股股东陕鼓集团依照《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和《市国资委批复》的意见,通过大宗交易的形式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的49,163,106股股票,本次大宗交易转让价格为5.76元/股。目前,上述股份转让已完成过户手续。本次交易完成后,陕鼓集团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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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西安股权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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